《表5 巴洪村男性已婚人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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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族婚姻中择偶标准的变迁研究——以青海互助县巴洪村为个案的实地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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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年男女个体的考虑也是重要方面,一般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年龄。土族传统上早婚早育,婚配年龄很小,一般女性十三四岁,男性十六七岁,但男子在25岁前结婚也属正常,但女孩过了十五岁就令父母着急了。土族传统上有指腹为婚的,二三岁也可订婚,十五岁前就要结婚了。这与土族多子多孙为荣的观念有关,土族女孩子从十五岁结婚,有的在十三四岁就生孩子,一辈子生育很多孩子,有七八个孩子的情况很多,这对女性健康很不利,从中也可以看到土族女性的辛酸。李生祥老人说:“土族姑娘初婚年龄很小,有的甚至小到穿上传统的服装都跨不过门槛,需要丈夫或家里人抱着过门槛。”1950年新婚姻法的颁布,明确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1980年婚姻法进一步将结婚年龄增加到男22岁、女20岁,这是很有进步意义的法律。现今土族地区在婚龄方面总体上严格遵守,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普及,整体上推迟了结婚的年龄,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个别父母为了子女早结婚,也有虚报年龄的情况,但总体上也就虚报二三岁。另外,有一个特别的现象,传统土族婚配中,女大男的情况较多。许让神父在文中说:“我们可以说普通未婚夫妇的年龄相差不远。除了指腹为婚的情形外,普通未婚妻总比未婚夫大一两岁。但是相差很远的例如未婚妻已有十七岁而未婚夫才十岁或十一岁的例子也不少。这种结果是很痛苦的,大半是处于做婆婆的私心,她把媳妇看作女工,通过儿子的婚姻减轻她的工作。这样的亲事甚至有在结婚时,女的已十七岁,而男的还是个孩童。”[23]在20世纪50年代的调查中也说:“由于妇女是主要劳动力,因而在婚姻上往往从增加家庭的劳动力来考虑,所以在年龄上多半女大于男,有地至少要大两三岁或五六岁,甚至还有大到十几岁的。”[24]李生祥老人也介绍说:“女大男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夫妻两口子去看社火,过河时妻子背着丈夫过河,路远的话也是背着丈夫,不像是夫妻,更像是姐弟。”据潘乃谷先生在20世纪90年代对青海土族聚居区进行调查,得出“男性初婚年龄20、21、22岁人数最多,女性初婚年龄18、19、20岁”。据对巴洪村土族男性的初婚年龄调查,主要集中在19、20、21、22、23、24岁,其中22岁最多;女性集中在18、19、20、21、22岁,其中20岁最多,这个结果与潘乃谷先生调查结果大致相符,但整体推迟了两岁左右。按照年代分组看,初婚年龄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总趋势是增大的,男性年龄集中在20~23之间,女性年龄集中在18~21之间。(见表5、6、7、8)二是注重品貌。土族对婚配对象的品貌也很看重,一般而言对女孩子的审美标准是身材高挑、模样俊秀、贤惠能干、孝顺父母,对男孩子的标准也是身材高大健壮,甚至以胖为荣,能力强、忠厚老实。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青年男女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对个体品貌的选择也成为重要条件。三是社会评价。土族非常看重社会评价,大多数土族人在确定自己儿女婚姻时,千方百计地要了解对方父母的社会评价、家风家教和对当事孩子的评价,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错,但父母或子女在道德品质乃至个性习惯方面有令人诟病的地方,这样的家庭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婚配对象。比如有位董姓人家有两个男孩,家庭条件很不错,孩子们也很不错,但这位家长喜欢酗酒,社会评价很低,影响到两个儿子娶媳妇很困难,其中一个年过30岁才娶到,另一位至今没有娶上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