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江苏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表1 江苏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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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增加江苏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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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随着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来源趋于多元化,财产收入呈现出从无到有的发展趋势。为了防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必须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同时积极为增加财产收入提供更有利的政策条件和环境。2017年,江苏省的农民财产收入为680元,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3.54%(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