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三水准的有效峰值加速度(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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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GB 18306—2015《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反应谱对比及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应用研究》
《抗规2010》规定,结构时程分析法作为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补充计算,要求选取合适的地震波作为输入,计算结果与反应谱法(CQC)结果对比,这就要求输入的地震波与规范反应谱相关,其峰值加速度即为有效峰值加速度EPA。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输入的地震波除了人工地震波是以规范反应谱为目标谱拟合而成、与反应谱相关外。天然地震波只对原始的加速度记录加以调整,GPA通常先按表4取值,与反应谱无关,并非EPA。以上述8条地震波为例,求出每条地震波的加速度反应谱,按1.3节定义的EPA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在反应谱加速度控制段(T取0.10 s~Tg),按0.025 s的周期间隔取值,算术平均后除以2.25,得到EPA,可表示为,其中,α(0.10+iΔT)为反应谱平台段第i点的值,
图表编号 | XD0013525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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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5 |
作者 | 王亚勇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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