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会计科目对比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研究》
根据《财务制度》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稳定岗位补贴支出、技能提升补贴支出属于失业保险金支出。《会计制度》与《核算办法》均将以上四类支出单独列支,并要求四类支出业务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相应支出,并于期末将发生额分别转入“3001一般基金结余”、“3001财政专户结余”。将四类具体的基金支出与其所属社会保险基金大类共同设置为一级科目,且期末直接结转计入结余的做法,造成了“500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科目下“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金”支出核算内容不完整,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解读和使用。
图表编号 | XD0013491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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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陈迪 |
绘制单位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