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案例机构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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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院所共建型新型研发机构的国资管理问题及其对策——基于东莞市5家机构的多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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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以字母A至E代称具体案例机构名称。

本文选取东莞市5家高校院所共建型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研究对象(见表1),目的在于强调案例机构的典型性。一是东莞市政府对于高校院所共建型新型研发机构高度重视。早在2006年,东莞市政府就结合本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开始建设高校院所共建型新型研发机构,至今对该类新型研发机构的投资已累计50亿元;同时,东莞市政府还在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该类新型研发机构的快速发展,2017年又根据新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总的来说,东莞市政府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无论是财政补助还是其他政策优惠都处在全国领先水平,因此选择东莞市的新型研发机构更具有代表性,对于案例样本的分析不仅能够为东莞当地的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发展建议,也对全国其他地区有着同样的借鉴意义。二是东莞市当地教育资源并不丰富,人才储备力量较为薄弱,在当前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仅仅依靠自有教育资源、人才储备远远不够,所以东莞市政府借助新型研发机构这一平台,大力引进其他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产业技术来弥补东莞市自身的缺陷。因此,东莞市组建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模式是由政府和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