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5—2019年受伤害船员人数统计》

《表5 2015—2019年受伤害船员人数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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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球海盗事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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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5可以看出,在船员受到伤害的方式中,人质、绑架/赎金两种方式最为普遍,这两种方式也分别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下降、上升的趋势。近年来,人质数量基本呈下降趋势,2019年的59人次是自1995年以来的最低值。特别是与连续超过1 000人次的2009年、2010年相比,减少的幅度尤为显著。绑架/赎金作为2004年后开始呈现的一种伤害船员方式[3],2019年的134人次为最高值,也是首次突破100人次,共涉及19起海盗事件。绑架/赎金这种方式具有比较明显的地域特点,有121人次发生在几内亚湾水域,约占总数的90.2%,与该水域2018年的78人次相比,增加了55.1%。具体来说,绑架/赎金主要发生在尼日利亚(48人次)、贝宁(35人次)、喀麦隆(31人次)、马来西亚(13人次)、多哥(7人次)。其中贝宁发生的3起海盗事件均涉及船舶绑架/赎金,累计达35人次。可见,海盗对追求经济利益的企图更加明确。在总计210人次的船员受伤害事件中,169人次发生在非洲地区,且均为人质、伤害、绑架/赎金。可见,非洲地区的海盗非常猖獗,不仅体现在海盗事件数量上,也体现在船员受伤害程度和人次上。此外,威胁这种方式也具有比较明显的地域特点,其中5人次发生在东南亚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