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万历《歙志》“良民”事例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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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的民间捐输:兼论方志“义行”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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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明代中期以降,徽州志书中有关民间捐输的记载日趋多见,所载行迹亦相对具体而翔实。如万历《祁门县志》卷三《民行》载有:“(元)李廉……因出所储,以赈其不能自食者,人称之”;“(元)汪仕政……岁凶,散粟周贫。不能耕者,助牛种;不能丧者,给衣棺;负债者,焚券”;“汪琼……尝修祖茔,新家祠,立家塾,建桥梁,置义田义冢,不下数万铢”;“马禄……长力商,嘉靖戊午,县修儒学,禄自投牒,输三百金,佐其费。置祭田,修六世以下茔冢”。又如,万历《歙志》专辟“良民”之目以记载“诵义好施”者,凡50余人,义捐涉及“义屋、义田、义塾、义冢、甃路、构亭、建桥、开堨、输家、佐国、敦族、睦邻”等项,兹节录部分事例见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