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洪武、弘治、万历三朝南直隶各府和全国户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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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人地矛盾问题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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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的甲表69《明洪武、弘治、万历三朝分区户口数和每户平均口数》中的相关数据制作(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3-204页);2.该表中弘治四年徽州户数7251,口数65 861,显然不真实。笔者查阅弘治《徽州府志》卷二《食货一·田

下面再看不同时期徽州人口密度在全国和南直隶的情况。明代有2京,即:京师(北直隶)、南京(南直隶),13布政使司,即: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面积3 298 462平方公里。洪武二十六年,每平方公里19.07口。其中,徽州府所在南直隶224 208平方公里,洪武二十六年,人口10 755 938,每平方公里47.97口。(1)这里根据表1相关数据,并按洪武二十六年徽州面积11 500平方公里计算,徽州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51.51口。可见,明代初期徽州人口密度不仅远高于全国平均数,也高于南直隶平均数,可见徽州人地矛盾突出。故此,徽州人不断向周边地区移民,“在洪武二十六年的人口中,安庆、庐州两府的土著比例分别只占22%和30%,余皆为来自江西饶州府和本省徽州府的移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