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合作社调查样本的相关变量统计及描述》
贫困户脱贫的关键在于增强可行能力与培育内生动力[29],吸纳贫困户入社能够有力促进贫困户土地、劳动等要素价值实现与增值。本文采用合作社成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占比表示其精准扶贫参与情况,该变量通过合作社贫困人口覆盖程度测度了其对贫困户的带动效果[30]。如表1所示,2017年合作社贫困人口数量平均为2.56人,占社员总数的比例为6.95%。实际上,701个合作社样本中,有498家(71.04%)贫困人口为0,贫困人口不为0的合作社贫困人口数量平均为8.85人,占社员总数的比例为23.95%。从就业带动看,2017年在合作社常年务工的贫困人口数平均为1.89人,占常年务工总人数的17.4%;临时务工的贫困人口数为5.44人,占临时务工总人数的15.3%。同样,在580个提供常年务工岗位的合作社中有369个(63.62%)常年贫困务工人口数为0,贫困人口不为0的合作社常年务工贫困人口数量为5.20个,占常年务工总人数的比例为39.54%;在547个提供临时务工岗位的合作社中有317个(57.95%)临时贫困务工人口数为0,贫困人口不为0的合作社临时务工贫困人口数量平均为12.95个,占临时务工总人数的比例为31.74%。本文用合作社盈利能力(净利润和总资产的比值)表示其经营绩效[18],合作社2016年盈利能力为0.21(1)。
图表编号 | XD0013333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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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韩旭东、郑风田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