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4—2017年三省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绝对量》
单位:元
因中部地区的山西、河南、江西三省相比中部六省的其他三省在农村居民增收问题方面更加突出,更具代表性,且指标数据更加完备,则本文选取中部地区的山西、河南、江西三省作为研究省份.由于农村政策的不断更新完善,而且每次改革都对农村居民的收入影响较大,为适应形式的各种变化,确保数据分析具备可比性,所以预测时间序列不宜过长,因此本文选用2015—2018年中部地区的山西、河南、江西三省统计年鉴的收入结构数据(表1),采用2014—201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序列数据为三省的农村居民总收入及其收入来源等.总收入是体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指标,影响因素则以总收入的四方面来源以及家庭经营性收入中的第一、二、三产业收入为代表.
图表编号 | XD0013330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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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张淑华、李炳军 |
绘制单位 | 河南农业大学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河南农业大学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