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项目基本信息》

《表1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项目基本信息》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以期权内在价值变动为套期工具的套期和增值税会计处理》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例1:截至20×8年8月31日,G公司取得属于上证50指数成分股的ZSH公司股票200万股,取得成本为1 000万元,且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FVOCI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8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 000万元。G公司判断该股票的价格上涨势头在20×9年6月份可能会达到最好状态,但该批股票最早在20×9年12月以后才可以出售。为规避该批股票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价格下降),G公司于20×9年6月初开始分批买进到期月为12月份、行权价格为2.65元(每份上证50ETF)的上证50ETF认沽期权合约(简称期权),共计510张,累计支付期权费195.65万元。为此,G公司就套期关系、套期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制定了书面文件,规定套期开始日为20×9年6月25日,仅指定期权内在价值为套期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被套期项目,并将20×9年12月20日拟定为期权了结平仓日,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为按20×9年6月25日ZSH公司股票市价调整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其他相关信息设定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