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加坡非住宅用地详情》
*注:根据规定,在商务园区用地类型内还能有≤15%总建筑面积用于“白区功能”以进行商店、餐厅、汽车租赁/贸易办公室、酒店、协会、办公室(含银行)、商业学校、展厅、住宅(包括员工宿舍和酒店式公寓)、托儿所、幼儿园、体育娱乐设施、健身中心用途。
新加坡政府对每一类用地都有详细的管理指标,甚至细化到了宗地内道路建设标准以及外墙标准。对于上述的三类涉及产业用途的用地,表1着重从定义、容积率要求、主要用途及次要用途定义、主次用途比例划分以及最小单元面积进行介绍。
图表编号 | XD0013026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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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8 |
作者 | 周思勰、范媛媛 |
绘制单位 | 礼森(中国)产业园区智库、礼森(中国)产业园区智库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