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中国14个主要城市群的次级城市层级结构》

《表7 中国14个主要城市群的次级城市层级结构》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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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体系的层级结构与城市群发展——基于城市全球竞争力、全球联系度及辐射能力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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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下划直线的城市为“强中心—强辐射”中心城市,有下划波浪线的城市为“强中心—弱辐射”中心城市。

城市群的出现是城市体系发展到较高阶段的结果,其形成主要是由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的空间扩散效应推动的,即邻近中心城市的其他城市会因为中心城市的空间溢出效应而得到更快发展,进而表现为一定区域内多个城市的组群式发展。根据表7(见下页)可以发现:(1)城市群已经成为中国城市体系的主要空间发展形态。中国14个主要城市群包含了54个中心城市(占全部中心城市的79%),包括全部7个“强中心—强辐射”中心城市和除台湾地区的台北及高雄外的11个“强中心—弱辐射”中心城市,这表明中国大部分主要城市已经被纳入城市群的次级城市体系中。(2)中心城市在各城市群中的分布是不均衡的,一方面多中心城市群与单中心城市群并存(1),另一方面不同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全球竞争力、全球联系度和辐射能力差异明显(2),反映出各城市群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内部城市一体化及区域协调发展程度参差不齐(3),同样呈现出由东向西梯度递减的空间分布格局。(3)各城市群内部的层级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可分为“纺锤型城市群”“哑铃型城市群”和“金字塔型城市群”三类。“纺锤型城市群”内属于中间层级的城市(二线或三线)占比较高,城市间经济发展差距相对较小(4);“哑铃型城市群”内属于中间层级的城市占比较低,而一线城市和四线城市占比相对较大,内部城市之间发展差距较大,不利于城市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5);“金字塔型城市群”内层级越低的城市占比越高,由于低层级城市数量过多通常发展水平较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