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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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反思与再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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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作者根据见诸各类文献、新闻报道的实例整理而成。

本文采取文献调查法,在读秀学术搜索,中国知网的年鉴、报纸、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博硕士论文等数据库以及百度进行检索,获取已有文献或网络信息中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实例。结果显示:共有来自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46个不同级别的档案机构参与到非遗保护中,其中6个省(直辖市)级档案机构,14个地市(州)级档案机构,26个县(县级市、市辖区)级档案机构。总体上看,参与非遗保护的档案机构数量较少,主要通过收集、征集、采集建档、建数据库、展览传播、申报支持、业务指导等7种形式参与(见表1)。以下将进一步从参与特点、参与方式、参与效果三个层面来剖析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