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财政部、税务总局近三年税收发文数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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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税法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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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4/n810631/index.html/

传统的税法课程教学侧重于理论教学,教学内容往往以教学大纲和所选用的教材为主,而实际中税法的内容更新变动非常频繁,如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7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9月1日起我国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在2019年的4月1日起,我国又开始执行新的增值税的税率.初步统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几年的税收法律法规发文,其中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得税的发文就有133个(见表1),这还不包括其他税种的发文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发文.而在理论教学中往往局限于大纲,造成理论教学内容滞后于社会实际.同时传统的税法课程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一般采用多媒体的手段进行纯理论教学,个别院校会配套开设《财税一体化》《纳税申报》等配套上机实际操作课程,但是上机实际操作课程所用的软件,往往也是教学版本,其在内容上和更新速度上也是滞后于企业实际应用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