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上市公司僵尸企业分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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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僵尸企业非经常性损益扭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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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务院工作会议上提出对僵尸企业采取破产和重组两种方式,其制定的标准非常明确。本文在此基础上利用资产负债率这一量化指标对上述识别出的僵尸企业进行分类。如果资产负债率超过了100%,则认为僵尸企业已资不抵债,应进入破产程序。另外对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100%的企业,黄少卿和陈彦[5]采取同行业资产负债率相对指标,将同行业中资产负债率虽然低于100%,但位于行业前30%的僵尸也归类为应破产类。本文在统计中发现,资产负债率水平位于行业前30%的企业,其资产负债率都接近或超过70%,因此将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僵尸企业认定为应破产类僵尸企业,小于70%的企业认定为改组重组类僵尸企业。按上述原则对识别出的僵尸企业进行分类,结果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