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耕地集约利用驱动因素指标体系》
注:a.“耕地面积比例”用区域耕地面积与区域土地面积之比表示。b.“耕地质量”以“粮食单产”来衡量。c.“农业政策”采用赋值法:从2004年开始,国家每年都发布关于农业发展的中央一号文件[16],因此,以2004年为界,将其之前的年份赋值为0,包括其在内的之后的年份则赋值为1
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15,17-19,28],依据科学性、综合性和可行性,本文分别从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政策环境和农业科技等方面选取8个指标作为耕地集约利用的驱动因素(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872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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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马聪、刘黎明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