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互联网金融机构(平台)与农村小微企业的主要质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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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风险管理研究——基于共生理论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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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金融共生理论,共生单元之间起码要有一对相互依存的质参量,假设用IF表示互联网金融机构(平台),则IF=f(i1,i2,i3,…in),其中i1,i2,i3,…in表示互联网金融机构(平台)的质参量;用SC表示农村小微企业,则SC=y(s1,s2,s3,…sm),其中s1,s2,s3,…sm为农村小微企业的质参量,则起码存在一个f(in)=y(sm)。互联网金融机构(平台)和农村小微企业的质参量为两主体一系列基本活动要素。根据生产函数我们可以找出两主体主要投入产出指标来描述互联网金融机构(平台)和农村小微企业基本运行情况,具体如下表1所示。其中,互联网金融机构(平台)主要投入指标为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和风险控制等,主要产出为便捷金融服务、低成本资金支持;农村小微企业的主要投入指标为人员、低成本资金、便捷金融服务,主要产出指标为产品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