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一般情况比较: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系统治疗脑卒中患者综合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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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系统治疗脑卒中患者综合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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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2018年7月-2019年2月笔者所在卒中中心利用院前院内一体化平台收治的脑卒中患者90例为观察组,以2018年1-6月常规急救治疗下的脑卒中患者53例为对照组。所有患者均符合脑卒中诊断标准[4]。排除标准:伴有其他脏器器质性病变;有精神系统疾病;伴有创伤性脑出血;有脑手术史[3]。所有患者及家属交代治疗方案,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经笔者所在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