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与细颗粒物 (PM2.5) 的关系》

《表3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与细颗粒物 (PM2.5) 的关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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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消费与雾霾污染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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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模型13和模型15中“()”中为t值,“[]”中为标准化系数,R2为Adj R2;模型14和模型16中“()”中为z值,R2为Overall R2。

2013年之后,我国城市开始监测和报告空气质量数据,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及臭氧(O3)等,但是由于缺乏煤炭等能源消费的每日数据和每月数据,因此不能利用能源消费的短频数据与雾霾进行直接分析。结合前文分析,考虑煤炭消费量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关系以及一氧化碳主要来源为煤炭消费,因此可以利用这三类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替代煤炭消费量。利用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2013年12月~2017年4月的空气质量月度数据(源于环境保护部空气质量历史数据),考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与细颗粒物(PM2.5)的关系(见表3)。表3所列的模型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与细颗粒物(PM2.5)之间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且关系很稳健,由此表明,这四类污染物的来源基本一致。根据前文所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为煤炭消费,一氧化碳的主要来源为煤炭的不完全燃烧,烟尘的主要来源为煤炭消费,因此支持了细颗粒物(PM2.5)的主要来源为煤炭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