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2017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其中标灰部分为超标数据)[4]》

《表1 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2017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其中标灰部分为超标数据)[4]》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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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环境行政执法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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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环境行政执法合作中,珠澳治理澳门周围水域的水浮莲污染问题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粤港环境执法的合作以珠海市和澳门间最为密切,珠海联同中山协助澳门共同治理水浮莲污染问题,共同参与治理横琴区内的环境问题,加强区域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治理珠澳跨境河流污染,创新流域整治的合作机制,构建完整的区域生态系统,建设跨境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廊道;加快环珠江口跨境区域绿道建设,共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善区域污染信息通报机制,完善联防联治机制。澳珠两地还表示将继续深化环保课题的合作研究,通过充分沟通,在两地上共享环保信息和数据资源,定期交换收集所得的环境监测数据。例如共享环保监测、大气、水源以及污染物治理的数据成果,环保设施的互相利用等,以减少重复投入以获取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有效地推进两地的环保一体化区域合作。然而,粤澳之间的环境合作交流程度远远不及于粤港间的环境合作交流程度,与广东的交流成果也远远少于粤港间环境交流的成果,仅限于水葫芦治理和空气质量监测领域。此外,2018年9月3日粤澳环保合作专责小组会议在广州召开第一次会议,粤澳环保合作以珠海与澳门行政主体间的联系为主,其他行政执法交流合作较少,澳门应当重视与香港和广东间的环境行政合作交流,重视环境执法,加强环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