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主成分排名结果:我国不同药品采购模式控费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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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同药品采购模式控费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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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7年中药和西药价格增长率、人均药品费增长率及药占比、人均医药费占个人可支配收入及个人消费支出的比重、人均医药费增长率这7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最终选取2个主成分,累积方差贡献率达100.00%,其中人均药品费增长率及药占比、人均医药费占个人可支配收入及个人消费支出的比重、人均医药费增长率5个指标在主成分1上的平均载荷大于0.80,因此,将主成分1命名为费用控制能力因子,简称F1;中药和西药价格增长率2个指标在主成分2上的平均载荷大于0.90,因此,将主成分2命名为价格控制能力因子,简称F2;F1、F2得分及最终得分情况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