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药品采购模式对比:我国不同药品采购模式控费效果分析》
去除药价水分、抑制药价虚高是上海、福建和广东3种不同采购模式的基本目标或原则,同时也各有不同,各有特点。上海市采取由第三方机构介入药品采购,政府不直接干预的管理模式;福建省则与医保紧密结合,动态调整最高销售限价;广东省增加对过期专利药的规定,促进国内医药行业形成“专利悬崖”。3个省市的药品采购模式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595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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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张芳芳、田晋莹、夏锋、廖瑞斌 |
绘制单位 | 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