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8以后深圳完成的城市设计系列研究成果Tab.1 The urban design research achievement of Shenzhen since 1998》
“敢为天下先”的深圳在积极推行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就开始了单独编制城市设计的探索。1998年颁布实施了《深圳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确立了城市设计的法定地位,进而展开了以《深圳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规定》为核心的一系列城市设计技术研究,并于2004年将主要研究内容纳入了《深圳市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57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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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9 |
作者 | 金广君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