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国的利率体系:我国LPR的历史沿革、国际经验及政策建议》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研究院
二是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破除“利率双轨”。2015年10月,央行解除存款利率上限约束,我国既有管制利率品种已全部放开,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已经完成,但存贷款基准利率一直保留。由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变化对信贷市场利率影响有限,同时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多会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多数银行贷款并不会将市场利率作为主要定价参考,这导致市场利率向信贷市场传导时存在阻滞,利率体系“市场轨”与“计划轨”并存(表3),二者之间相互割裂,影响了政策调控效果。新LPR报价机制将增强银行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互动,最终贷款利率将更加“市场化”,这有助于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破除“利率双轨”。
图表编号 | XD0012531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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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梁斯 |
绘制单位 | 中国银行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