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按静态分析法呼吸科实际医护配备与标准医护配备情况》
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普通病区床护比为1:0.4。根据原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测算床医比为1:0.28~0.31是合理的。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476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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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8 |
作者 | 卢海源、刘娟、马千云、管晓明、高勇 |
绘制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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