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比较两组治疗前后有效率[%(例数/总例数)]》
研究组有效率88.89%(40/45),高于对照组68.30%(28/4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499,P<0.05)]。研究组缓解率57.78%(26/45),亦高于对照组36.59%(15/4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862,P<0.05)。
图表编号 | XD0012470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吴为阁、李韵、卢大力、陈丽清、徐晓慧 |
绘制单位 | 厦门市仙岳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科、厦门市仙岳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科、厦门市仙岳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科、厦门市仙岳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科、厦门市仙岳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