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四组总有效率及复发例数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与外治组、内服组比较,bP<0.05。
对照组治愈4例,好转18例,总有效率73.3%;除痹法外治组治愈6例,好转18例,总有效率80.0%,与对照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内服组治愈7例,好转19例,总有效率86.7%,与对照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联合组治愈11例,好转17例,总有效率93.3%与对照组、外治组及内服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治疗结束后1个月回访,在治疗有效的患者中,病情恢复到治疗前状态的,对照组9例,外治组7例,内服组7例,联合组3例,各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P<0.05),联合组疗效优于外治组、内服组,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687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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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5 |
作者 | 安阳、曹跃朋、李正胜、王叶、周玉华、王玉林 |
绘制单位 |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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