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3种植被恢复类型的生态效益价值量(亿元·a-1)》
从表4可知,海南省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量达53.39亿元·a-1,其中,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生态效益价值量最大,为35.46亿元·a-1;退耕地还林生态效益价值量居中,为14.52亿元·a-1,封山育林生态效益价值量最小,仅为3.41亿元·a-1。3种植被恢复类型生态效益价值量比例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6.41%)>退耕地还林(27.20%)>封山育林(6.39%)。
图表编号 | XD0012458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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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于界芬 |
绘制单位 | 中国林业出版社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