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资助机构对数据共享与利用的相关要求》
科研机构在数据共享利用阶段应最大限度的满足科学数据开放共享需求,并规范和监管不良的数据利用行为。本研究调研的12个科研资助机构均要求以研究成果发布为参照,在研究成果发布前或发布后6个月内共享科学数据集及其元数据或数据文档,其中NSF要求共享派生数据产品。多数资助机构要求科研人员自主按要求共享科学数据,由于NERC自建数据存储库,因此由NERC数据中心在合适时间公开数据。NSF、NIH、NASA等9个科研资助机构提到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敏感数据应受到保护,共享前要取得受试者知情同意并进行匿名化处理。12个机构均提到利用者应规范引用和使用数据,承认数据来源,以规范格式引用数据。此外,NIH等8个机构提到科研人员可根据数据的敏感性、数据集的大小和复杂性以及预期的需求量选择共享方法,如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共享或上传至开放存储库的间接共享,具体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409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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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黄源、施栩婕、李晨英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