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近代汉语部分文献中致使义处置式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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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致使表达的角度看近代汉语致使义处置式的来源和发展》
从表三可以看出,“把”字处置式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取代“将”字处置式,在《儒林外史》中,“将”字处置式只有24例,而且很多例句都是引述前人的话语,不是实际口语的表现。在近代汉语文献中,致使义处置式占处置式的比例越来越高,《金瓶梅词话》和《儒林外史》中的比例分别达到24.1%和27.6%,这两部文献的市井口语较多,是实际口语的反映。在现代汉语中,据宛新政调查,“在2355条‘把’字句中,致使性‘把’字句共207条,占总数的8.79%。”并认为“致使性把字句在把字句中确实不是处于主要地位,而是处于附属地位。”[13]117致使义处置式是一般处置式结构进一步活用的结果,在语义上表现为“致事+致使能量(把)+所使+致使结果”,其中“致事”多为生命度较低的事物、小句或主体行为,自主性较弱。“致使结果”一般为非自主动词,多为对“所使”的状态进行描述。
图表编号 | XD0012405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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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5 |
作者 | 刘海波 |
绘制单位 | 南昌大学客赣方言与语言应用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