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分类》

《表1 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分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地方《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的立法选择——基于教育法律体系的整体视野》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据此,按照“教育主体、教育活动和教育支持”的分类维度,综合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如下规划(详见表1):其中“终身学习促进法”、《教师法》、“公立学校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归入“教育主体”类;“学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继续教育法”归入“教学活动类型”,“招生考试法”和“学业学位法”归入“教学活动过程”;“教育投入法”和“督导评估法”归入“教育支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