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体育法治进程中代表性事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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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的经验审视、时代使命与改革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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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后,我国体育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基本形成5个层面的体育法制体系。(1)顶层设计上,体育法规不断完善,执行力不断加强。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简称《体育法》)修订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于2020年初正式启动,不仅要解决管理性内容较多、服务性内容较少的问题,还要重点考虑如何体现对市场的重视和引导,如何增强可操作性问题[6]。(2)体育法治行政体系基本建立,解决了在体育行政过程中无法可依的局面。体育法治行政体系主要包括立法和执法。立法方面,从中央到地方,体育法规日趋丰富与细化,为我国体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执法方面,体育执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如广东省东坑等地方专门成立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执法分局,负责体育执法,取得良好效果。(3)体育市场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我国体育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发展。从体育法治整体看,我国体育立法体系和执法体系初步建立,市场主体和公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我国体育市场的规范发展。(4)体育司法问题探索取得一定进展,为解决体育行业纠纷提供了重要支撑。如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晰了运动员肖像权的内涵与外延,非常有利于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对于体育赛事的市场化改革及整个体育产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5)相关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受到重视,保证了我国体育法制的可持续发展。各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于体育法制问题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有力推动了依法治体,在体育知识产权、体育法治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进展(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