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马来西亚现行税种:马来西亚税制改革与我国减税降费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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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税制改革与我国减税降费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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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主要税收制度的建立以澳大利亚和英国的税制体系为蓝图,结合马来西亚的国情而制定。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实行分税制,联邦财政部统一管理并负责制定税收政策,联邦政府税、联邦政府与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由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各个州政府和市镇3套各自独立的税务机构或授权部门分别征收,相关税务的征收范围与税收利益归属一致。马来西亚现行税种如表3所示。税种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对个人或公司的收入和财富征收的税,该税直接支付给政府,直接税有所得税和不动产收税等,负责直接税的法定机构是马来西亚税务局(LHDN)。间接税是指对消费商品和服务并间接支付给政府的人征收的税,间接税包括商品和服务税、服务税、营业税等,负责间接税的政府机构是马来西亚皇家海关署(RMCD)[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