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注:与对照组相比,*表示P<0.05。
治疗组治愈率为28.33%,总有效率为88.33%;对照组治愈率为18.33%,总有效率为71.67%。治疗组显著高于对照组,其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169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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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陈伟军、徐连登、刘镇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