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n(%)]》
注:与药物组比较,aP<0.05
治疗后,揿针组痊愈、显效、有效、无效患者分别为0、17、35、1例,总有效率为98.11%;药物组痊愈、显效、有效、无效患者分别为0、11、32、10例,总有效率为81.13%。揿针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163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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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陈妙情 |
绘制单位 | 广东祈福医院中医耳鼻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