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同业创新业务:同业变迁对商业银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基于中国16家上市银行微观数据的实证分析》

《表1 同业创新业务:同业变迁对商业银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基于中国16家上市银行微观数据的实证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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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变迁对商业银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基于中国16家上市银行微观数据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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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而得。

迄今为止,我国通道类同业业务先后主要经历了同业代付、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和应收款项类投资(参见表1)。同业代付即委托行委托代付行对客户进行贷款,由于委托行做出了同业担保,因此代付行可将这笔实际的贷款业务记入同业拆出科目,无需计提风险资产,节约了资本金,提高了杠杆率,但由于收益需扣除过桥费率,所以降低了收益率。2013年,《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俗称“8号文”)实施后,为降低商业银行存量非标资产,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开始兴起。其以信托受益权作为主要标的资产,在两家或多家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通常记入买入返售科目,此时风险资产只需按20%计提,降低了资本消耗,提高了杠杆率。“2014年127号文”后,通过买入返售投资非标资产的途径被打断,应收款项类投资作为替代途径得到发展。其中,国有大行主要投资于标准化资产,股份制小行以非标资产为主。其影响银行经营稳定性的机制与买入返售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