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建筑公司税制改革前后税负水平及利润总额变动分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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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加权平均法的建筑行业纳税筹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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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附加税费)×25%2.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附加税费3.税费总额=应纳营业税+应纳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

以建筑公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假设建筑公司不含税的营业收入为R,不含税的营业成本为C,加权平均进项税率为X,税金及附加税率合计为12%,其分别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建筑公司税制改革前后的税负水平及利润总额变动情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