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村落闲置空间功能置换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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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土地制度变迁的村落闲置空间再利用——以西安市阎良区为例》
通过村落建设用地所有权、使用权及经营权的分置,村民主体将对空间的利用拥有自主性。应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自发演化”式地推进村落闲置空间再利用。一方面,宅基地从一种精神依托逐渐转变为一种社会资产,村民通过转让、宅基地流转、宅基地征收补偿等方式实现闲置空间再利用;另一方面,通过合理有效的功能置换,将村落空间中的部分闲置空间转化成具有服务功能的场所,使其承担和参与乡村的公共生产和生活,带动经济新业态的发展(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2016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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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石立邦、蔡辉、余侃华 |
绘制单位 | 长安大学建筑学院、长安大学建筑学院、长安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