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失控时段和超期未校准时段的数据处理方法》
数据审核方面,可参照HJ 75提出有效数据捕集率全年必须达75%。失控时段的数据可按照表3中的方法对VOCs排放量进行修约,非甲烷总烃浓度和废气参数不修约。故障期间、维修期间的数据,可使用参比方法监测的数据替代,也可按照表4中的方法对VOCs排放量进行修约,非甲烷总烃浓度和废气参数不修约。当采用参比方法监测的数据替代时,频次不低于每天1次,参比方法的监测过程按照GB/T 16157、HJ/T 397、HJ 732、HJ 38要求进行,替代数据包括非甲烷总烃浓度、废气参数和VOCs排放量。维护保养和校准及其他异常导致的数据无效时段,VOCs排放量按照表4处理,非甲烷总烃浓度和废气参数不修约。
图表编号 | XD0011924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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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王建兵、郭东芝、周昊、张延斌、贾建丽、竹涛、章丽萍 |
绘制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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