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抑郁症改善情况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总有效率治疗组为83.33%,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6.67%,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863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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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8 |
作者 | 朱文秀、汤献文、杨金果、严权浩、蔡小静、徐则、陈俊奇 |
绘制单位 |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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