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堆粪场,粪污储存池容积》
注:一是粪污贮存最低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此表按此标准测算。各非规模养殖场户需根据实际贮存时间、设计规模和种植结构,结合上表推荐参数折算,配套建设相应容积的设施。二是养殖场户进行粪污处理后直接还田的,粪污贮存池应分隔成2~3格。三是表中所有标注“*”的粪污储存池有效
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配套设施。采用全进全出、发酵床(垫料)等养殖工艺的,可按实际情况配备设施。委托第三方处理的,应当建设粪污暂存设施。粪污储存设施要达到防雨、防外溢和防渗透的要求,固体粪便储存设施的设计按照《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7622)执行,液体或全量粪污储存池的建设技术要求按照《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6624)执行。上述设施的设计容积参考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846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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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李堂云、唐式校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东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江苏省东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