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含油舱底水储存舱容积(Capacity of oily bilge water holding tanks)[1]》

《表1 含油舱底水储存舱容积(Capacity of oily bilge water holding tanks)[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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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MLR水域船舶防止油类污染的规范解析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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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为: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642次会议决议(2008年11月12日),《2008年船舶机器处所内油污处理系统修订指南舱底污水处理系统(IBTS)的集成指南》之8.3:“如果装有含油舱底水储存舱,应具有为船舶提供在港口、沿海水域和特殊水域航行的灵活性,而无需将脱油水排放到船外的能力。还应考虑不必频繁操作15 ppm舱底水分离器的操作优点。推荐的含油舱底水储存舱的容量如表1所示。”(注:以英文为准,中文仅供读者参考,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