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0~2016年区域耕地面积净增减变化情况》
单位:万亩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分为西北、西南、青藏、东北、晋豫、湘鄂皖赣、京津冀鲁、苏浙沪、闽粤琼等九个土地利用区。从空间分布区域来看,2010~2016年,西北区、闽粤琼区、青藏区3个片区耕地面积为净增加,其中西北区自2013~2016年连续4年耕地面积呈现净增加趋势;苏浙沪区、晋豫区、湘鄂皖赣区、东北区、京津冀鲁区、西南区6个片区耕地面积为净减少,其中西南区耕地面积净减少规模逐年增加(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779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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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赵玉领 |
绘制单位 |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