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水厂2015年1月—2017年12月聚合氯化铝消耗量统计》
各水厂2015年1月—2017年12月(共36个月)的药耗统计见表3。可知,因各水厂供水能力不一样,水厂月平均取水量和聚合氯化铝月均消耗量有一定差异;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使用固体聚合氯化铝作为混凝剂的4座水厂中,C水厂的单位药耗及药耗单价最低,B水厂也相对较低,而A水厂和D水厂相对较高,这可能与原水水质及水厂自身混凝条件密切相关;而使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作为混凝剂的3座水厂单位药耗以及药耗单价相差不大,相对比较稳定。使用固体聚合氯化铝的4座水厂单位药耗量均值(1.39 kg/103m3)比使用液体聚合氯化铝的3座水厂的单位药耗量均值(1.54 kg/103m3)低,主要是由于C水厂单位药耗量较低而拉低了总体水平,如剔除C水厂的数据,则使用固体聚合氯化铝的水厂单位药耗量均值与液体聚合氯化铝的水厂基本没有差别;从药耗单价的均值看,液体聚合氯化铝为9.63元/103m3,固体聚合氯化铝为10.07元/103m3,液体聚合氯化铝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图表编号 | XD0011776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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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何嘉莉、刘清华、陈卓华、巢猛 |
绘制单位 | 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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