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4-2018年全国各省农村电商集群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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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可知,农村电商集群在省级层面上高度集中于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山东、河北等省,且东部和中部集群扩散效应明显。浙江省和广东省一直居于前列,与赵军阳等的研究结果一致[17]。2014-2018年浙江省和广东省的农村电商集群数分别共有116个、437个、768个、1 190个和1 786个,占全国农村电商集群数量的比例分别为54.7%、56.2%、58.6%、56.2%和55.8%,与其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物流基础设施完备及网络较发达等条件有关。中部省份由2014年只分布于河南和湖北两省扩展到2018年的吉林、山西、安徽及江西等7个省。
图表编号 | XD0011724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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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张烨、李晓明、孙茂棚、徐和平 |
绘制单位 |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