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长三角地区地级以上行政区域的面积、人口、GDP数据》
资料来源:上海市统计年鉴(2002/2018)、安徽省统计年鉴(2002/2018)、江苏省统计年鉴(2002/2018)、浙江省统计年鉴(2002/2018)
在行政意义上,长三角区域包括26个地级以上行政区域,每一个区域都包括一个主城区和若干次级区域。要说明的是,尽管长三角地区貌似是由26个独立的区域组成,但实质上却是城市人口、土地利用非完全间断的连绵区域,并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巨型城市区域。长三角地区城市区域按照2001年行政区划划分为26个中心城市和127个非中心城市(1),这也构成了本文分析的空间框架(图2、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705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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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赵渺希、李海燕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