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建筑照明分级控制表》
(1)照明系统监测内容。根据建筑功能分区,照明系统可分为一般照明、公共区域照明、室外照明和应急照明。其监测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如表1所示)。针对一般性照明,如办公区域、餐厅、会议室、客厅等,可根据其室内空间的用途、照度等要求,自动监测当前环境照明强度,并显示在控制端和室内控制面板,可通过自动控制方式或手动控制方式进行调节;针对公共照明系统,如建筑室内走廊、电梯间等,除预留一定数量的值班照明外,其他灯具应在休息时间或夜间关闭,并监视灯具开关状态;室外照明一般是根据预设的时间程序控制室外照明回路的开关,监控其回路开关状态,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控制端;在应急照明中,当发生火灾时,一般照明系统回路切断,应急照明系统回路闭合,电气元件对应急灯状态信息进行采集和回传,确保人员及时疏散。
图表编号 | XD0011704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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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罗跃漠 |
绘制单位 | 厦门华炀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