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教育费用税前扣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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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教育费用扣除的经验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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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明确规定允许扣除,“×”代表不允许扣除

税前扣除是主要的教育费用扣除方式,允许扣除的多为接受教育的基本费用支出,其中以学费、注册费、助学贷款利息、书本费、设备费等为主要扣除项目(如表2所示)。另外,由于地区文化和经济水平差异,各国(地区)还有特色的扣除项目,如美国在职教育费用允许扣除往返学校的交通费;丹麦对于在家自学时因工作性质导致对房间进行改造,如建立实验室或绘图办公室,使得房间不再适合一般住宅用途,那么可扣除与家中研究或建立家庭工作室相关的成本;中国台湾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项目包括住宿费用;马来西亚允许纳税人扣除为自己、配偶或子女购买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