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现存5个计划单列市与所在省的财政收入体制安排调整》

《表1 现存5个计划单列市与所在省的财政收入体制安排调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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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级财政管理体制:概念提出、特征描述及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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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关系看,跨级财政管理体制使H级与L级直接接轨,基本同M级政府没有联系。以计划单列体制为例,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财政在安排地方年度财政预算时,单列市财政收支计划从所属省中单列出来,中央财政在分配专款时,也根据省市提供的基础资料,在分配给省的某些专项拨款中,列明单列市的分配数。省和单列市经过协商并经中央财政同意,计划单列市按照国家对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财政收支范围,重新划分市财政收支基数和上解(留成)比例。财政体制单列后,国库业务一般也相应单列,单列市组织的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直接缴入中央金库,中央财政拨给单列市的财政资金也直接拨付到市金库,不再通过省金库划拨。在财政管理权限方面,计划单列市不再受制于省政府,享受省级财政税收管理权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现存计划单列城市的财政体制、财政管理权限方面依然保持第三次计划时期的设置,仅在2000年之后才开始出现部分调整(见表1)。即使出现这种调整,计划单列城市对所在省省本级的财力贡献度依然较低,与其经济总量不相匹配。以2014年为例,大连市上解省财力14.6亿元,而省会沈阳市同期实现净上解省财力145.5亿元,是大连市的10倍。